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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相助献爱心共享物资保健康倡议书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12-21 20:54: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州各民营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和广大群众:
       做好新时期人道领域的群众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红十字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落地落实,全州各地防疫物资需求加大,各族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激增。为继续发扬全州各地和各族群众在疫情面前空前团结、进退有度、守望相助、互帮自救、全民动员、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在全州疫情防控、全民共同抗疫的关键时期,州红十字会向全州各民营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和广大群众发出防疫物资共享倡议,希望每个勇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每个有奉献精神的爱心人士,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守望相助献爱心,共享物资保健康,用个人的绵薄之力汇聚成全州抗疫的磅礴力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一起做好当前基层防疫物资缺乏、困难群众缺医少药的人道救助工作,共同夺取全州疫情防控的最后胜利。
      一、乐观向上,科学防治。新冠疫情可防可治,要保持乐观向上、积极平和的心态,不恐慌、不惧怕,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阳”过也戴,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科学接种疫苗,动员身边亲友(特别是老年人群)做到应接尽接;科学居家隔离,遵守防疫规定,谢绝一切探访;科学消毒防护,“阳”转“阴”后及时更换牙刷、毛巾、被套等物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互帮互助、共享物资。动员州内各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医药经营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及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响应倡议,摸清记牢单位新冠疫情药品、器械、消杀用品储备情况,在保证自身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将临期或多余药品、器械、消杀用品捐出,用于急需抗疫物资的边远地区和急需防疫药品的弱势困难群体。
      捐赠物资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及取得制剂文号的相关藏药制剂;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抗原试剂等医疗器械;75%酒精、清毒洗手凝胶、藏药熏香等消杀用品。所捐物资由州市场监管局进行品质查验、州红十字会出具捐赠票据并落实企业捐赠免税优惠政策,并由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按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各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倡议,负责接受辖区内各类捐赠物资并做好出具捐赠票据、颁发捐赠证书,物资出入库登记、分配发放以及捐赠信息公示等工作,并于12月30前将首批捐赠物资清单和分发情况报州红十字会,对表现突出的捐赠单位和个人,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将进行通报表扬。
      三、理性购药、备而不囤。药品是特殊商品,均有严格的使用要求和一定的保质期。全州各民营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要积极倡导就诊、购药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科学用药、理性备药,注意安全用药、切忌盲目囤药,避免造成药品过期浪费和叠加用药风险,从而把药品资源留给真正急需的地区和人员。
      四、多措并举,尽力保供。全州各民营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要积极拓展购货渠道,想方设法保证药品、抗疫物资供应。同时,对供求较大的“四类”药品,N95口罩、75%酒精等抗疫物资,可按板、支、片、个等小单位、日剂量拆零销售,最大限度使有限物资发挥最大效用。
      五、积极向善,传播文明。目前在全州疫情防控、全民共同抗疫的关键时期,医院成为防疫主战场,医务人员成为防疫主力军,随着医护人员感染增多,群众就医诊疗需求加大,在岗医护人员工作量剧增,希望大家对医护人员少一份苛责和抱怨,多一份理解和关爱。同时,关心困难弱势群体,留心身边老人孩子,主动分享个人防疫经验,积极开展互助心理疏导,用积极向善的个人行为,传播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捐赠联系人:州红十字会赈济救灾部朋毛措
      联系电话0974-8512383、0974-8511125、138******0691
      单位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28400001040003489
 
 
 
                      海南州红十字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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