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科技局 关于开展州级第一批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县科技局:
为加强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海南州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2015〕10号)规定,州科技局定于8月上旬开展州级第一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州级第一批科技项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州级科技项目按项目合同目标进展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前期取得的初步成果和项目实施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检自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撰写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并盖章后报送至县科技局。
(二)现场检查:州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项目进展情况实地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州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各县科技局将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全县开展州级第一批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进展情况的报告,请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州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检查组成员
组 长:州科技局局长或副局长
成 员:赵宏魁 局农牧科科长
马向花 局企社科干事
联系人:赵宏魁
联系电话:0974-8512177
电子信箱:KJJ8512898@163.com
海南州科技局
2015年8月3日
为加强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海南州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2015〕10号)规定,州科技局定于8月上旬开展州级第一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州级第一批科技项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州级科技项目按项目合同目标进展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前期取得的初步成果和项目实施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检自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撰写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并盖章后报送至县科技局。
(二)现场检查:州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项目进展情况实地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州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各县科技局将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全县开展州级第一批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进展情况的报告,请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州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检查组成员
组 长:州科技局局长或副局长
成 员:赵宏魁 局农牧科科长
马向花 局企社科干事
联系人:赵宏魁
联系电话:0974-8512177
电子信箱:KJJ8512898@163.com
海南州科技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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