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智能机器人
欢迎来到海南藏族自治州科技局!
您的位置: 首页 >科技要闻>详细内容

哪些果树不宜混栽

来源:新华网|0 发布时间:2015-07-03 17:27:02 浏览次数: 【字体:
1.桃树不宜与其它果树混栽。桃树的残根在土壤中腐败水解时,会产生大量氰化钾和苯甲醛等毒性很高的化学物质,能抑制其它果树根系的呼吸作用,并直接杀死其它果树幼根。                          
2.梨树不宜与柏树混栽。柏树有梨锈病病菌“蔽冷窝”之称,在梨园周围不种植柏树,梨锈病很少发生。 
3.苹果不宜与梨树混栽。梨树是苹果锈果病的带毒寄主,但不显病状,它与苹果树混栽时,可通过根系接触,将病毒传染给苹果树。苹果树一旦感染上病毒,树体则终生带毒,不能根治。
 4.果树不宜与槐树混栽。洋槐树是椿象的“蔽护所”,而椿象是多种果树“凶恶”的蚕食者,它吸取茎叶和果食液汁。  
5.核桃不宜在前茬是柳树、杨树的土壤中栽植。在柳树、杨树和槐树生长和砍伐过的土地上栽植核桃,容易感染根腐病,应尽量避免在上述土壤中栽植核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