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中的讲话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造创新驱动新动能,为构建青海绿色循环低碳新体系而努力奋斗
——在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解 源
(2016年1月21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特别是结合刚刚结束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入总结2015年和“十二五”科技发展工作,研究讨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基本思路,明确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努力为实现省委提出的“一个同步、建设‘三区’和打造‘一个高地’”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与会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认识新常态,迎接新常态,取得了2015年科技工作的新成绩。
2015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国上下都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形势下,奋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全力寻求以新技术形成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激发新的发展动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面对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拚搏,在青海各方面条件相对不利的情况下,夺取了年度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个点以上的斐然成绩。这是全省各行各业齐心努力的结果,但仅从高技术产业增速高于其他产业一倍以上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提高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形成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的新格局,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的科技支撑。2015年省财政科技投入4.12亿元,当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1项,带动全社会投入62.3亿元,其中科技投入20亿元。实施完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63项,新增产值50亿元。登记各类科技成果445项,同比增长10.7%;申请专利2590件,比上年增长68.8%,授权专利1217件,同比增长96.6%。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增幅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均居第一。“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重点实验室”分别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填补了我省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空白。“青海盐湖低品位难开采钾盐高效利用技术”荣获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争取国家项目63项,资助经费2.2亿元,完成财政目标任务的107.6%。落实签约招商引资金额10.2亿元,到位资金2.6亿元。具体工作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一是继续组织实施了“123”科技支撑工程。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组织实施科技项目34项,总经费9.7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1.7亿元。目前已取得诸多重大技术突破。如,研制680MN多功能压机并挤压出世界第一长度的P91无缝钢管;320MWp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填补了国内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的空白;成功研制的新型高海拔飞艇“蓝天号”对地观测系统,为青海湖流域环境的实时监测管理、分析及草地生产力的评估打下了基础;研制开发了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系列等12种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新产品,“青重牌”车轮车床、重型卧式车床系列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达到80%、60%。二是继续组织实施“1020”科技支撑工程。重点围绕我省十大农牧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科技项目43项,总经费4.7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0.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9亿元,并在油菜、马铃薯、青稞、蚕豆、小麦等五大类农作物高产田创制、枸杞高效栽培及水肥耦合技术应用、牦牛一年一胎繁育以及衣原体病防治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三是与省农牧厅联合搭建集“天然草地合理放牧、优质高产饲草地智能化管理、饲草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高原特色家畜健康养殖、畜产品高值加工营销”于一体的“三江源智慧生态畜牧业平台”,构建放牧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信息技术支持的精准放牧,为三江源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我省智慧生态畜牧业发展新模式提供支撑与示范。
(二)不断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一是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着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目前在省级科技项目中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达80%。二是认定青海省机电设备、青海省农村信息化、青海省铬系铁合金等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组建了镁产业、锂产业2家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青海镁锂产业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中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四是大力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一方面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和国家高新区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大通北川工业园、海东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已列入青海省级高新区建设。青海国家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工业增加值89亿元,同比增长18%,高新区已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激励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已发展到103家,增长27%,实现工业总产值315亿元,增长31.8%。
(三)结合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2015年重点围绕我省区域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新建了以海西枸杞产业、海南生态畜牧业及海北生态农牧业为主的3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使我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5家。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黄河彩蓝一优二高七新模式”得到国务院、科技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关注和充分肯定,为全国星创天地和我省高原现代农业发展树立了典范。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不仅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紧密结合,有力提升了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能力,而且今年重点还利用其技术优势将食品质量安全溯源和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实现了电商产品可溯源。目前该系统已覆盖5个市(州), 服务覆盖面积420万亩和近19万户农牧民,已入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近60家,98个品牌,1800款产品,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2250万元。同时,以农业信息化科技服务平台和农业科技园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工作。搭建了1+3模式的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助力“八个一批”的精准实施,加快对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服务能力的建设。该项目得到了海东市领导的充分认可,目前已开始在海东市全面推广应用。与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相结合的,遍布全省的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已成为我省农业新成果示范推广、农牧民增收培训、农业经济带动引领的重要高地。
(四)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动能。一是设立5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省内各高校在读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和毕业7年以内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青海境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大力扶持。二是依托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及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了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认定了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4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以创新的思路成功举办了首届青海省“交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加强与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全面与社会资本相结合,采取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300多家企业和团队参加了大赛。大赛不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全要素、便捷化、低成本创新创业服务,而且参与大赛的银行、投资机构和孵化器还与28个获奖新创企业或创业团队达成投资意向协议,其中银行授信签约2家,风险投资签约2家,天使投资1家,战略合作投资2家,科技孵化器与21个参赛者签约入孵,有效推动了全民创新创业热潮与创客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同时还促进了金融业科技金融的改革和各类投资机构的成长。
(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是围绕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积极组织并实施科研和推广项目,取得了诸如在高寒牧区高效、精准的草原虫害防治技术等具有很大意义的草场修复技术成果。二是针对祁连山区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及矿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祁连山区天然草地保护与利用及退化草地修复技术集成模式,首次筛选出适宜祁连山区人工种植草种6个。在木里煤矿渣山采用覆膜种植技术种草复绿,植被覆盖度恢复至65%,为木里煤矿渣山生态植被修复提供了有效途径。三是在湟水河流域开展人工湿地类型、结构、植物筛选及运行管理等适宜性研究,推进了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也为解决全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新的技术途径。
(六)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培养各类科技人才1005人。二是积极开展“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工作,2015年度获国家“三区”人才专项资助2169万元,支持955名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七)加强科技项目监督检查。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基”建设工作要求,今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内审机构或中介机构,重点对重大科技专项和资助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全部进行了审计,对1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面达到50%以上,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监管,规范了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二、进入新阶段,面临新问题,决定了“十二五”工作在改革中前进。
当前我们正处在“十二五”结束,“十三五”开局的重要时刻,必须系统总结“十二五”的工作才能在“十三五”取得更大成绩。纵观过去的五年,实际是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高举改革的大旗,在“四个全面”战略统领下,全面激发创新活力而取得辉煌业绩的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更加强调了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调结构、转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也将科技创新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多次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指引下,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提出了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三区”建设目标,特别强调要搞好生态与发展的关系,认为生态是青海最大的资源,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努力使科技创新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主要驱动力。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以改革作为促进科技工作发展的着力点,取得了许多新成绩。在改革的推动下,“十二五”期间,我们共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809项,省级财政科技投入15.54亿元,年均增长26%;带动社会科技投入1145亿元,财政与全社会科技投入之比达到1:73。争取国家项目746项,获中央财政资助经费23.4亿元,争取国家投入较省级财政科技投入高50.5%。其间,共取得科技成果1814项,较“十一五”增长了63.4%。专利申请6799件,是“十一五”的近3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0年0.28件增加到2015年的1.12件,增长了近4倍。高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3.4%提高至2015年的5.9%。2014年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9.2%;据科技部《2014年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青海省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达到64.32%,位于全国第14位。基本完成了“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
以全面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创造发展新动能,开拓发展新空间,是我们取得“十二五”科技工作成绩最值得总结的重要经验。下面我概略介绍一下主要改革做法,以为“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借鉴。
(一)着力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强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文件,创建适应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和体制机制。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青海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013年出台《青海省贯彻<“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启动了创新型青海建设,提出建设青海区域创新体系,提高青海科技创新能力。2015年制定出台《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创造了条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整合政府科技资源提供政策依据,并为建立将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作用,大幅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效率和效益提供了新机制。出台的《青海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差等问题,彻底打破部门化、单位化和闲置浪费局面,实现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全面开放共享。同时,结合我省科研服务能力薄弱的实际,由我厅主导成立了青海测试服务联盟,实现了青海省内测试行业的有效整合,达到了设备、技术、服务的共享。《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政策,为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在全社会的融合集成、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服务业等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繁荣发展给予极大推动,形成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生动社会发展格局。
(二)着力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的财政支持方式、组织和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财政支持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推动建立高效、开放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科技项目从申报、初审到立项,全面引入专家评审制,建立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跟踪管理和后评估的系统管理制度,初试产业化科技项目后补助机制,建立了从“种子”到“苗圃”、“大田”相互衔接、不同阶段预算结构、承担单位结构、经费匹配机制、支持方式和产出指标要求等不同的,符合科技成果从产生到产业化发展规律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财政为引导的新机制。真正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则的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已逐步形成以省级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国家资金资助为重点,企业科研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为支撑,社会筹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种形式为一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幅提升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着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一是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2012年专利质押首次融资贷款300万元,到2015年专利质押融资已达到3.55亿元。二是加强与社会资本的结合,以财政1.5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5.25亿元成立了青海科技创新、青海国科创业和青海华控科技创业等3只投资基金,并已完成投资4400万元,培育有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其中1家公司已在天交所成功上市,成为青海省在地方资本市场上实现挂牌融资的第一家企业。同时,参股海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建了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基金。三是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2013年促成与两家银行签署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三年内2家银行每年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25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授信额度支持。实现了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
(四)着力开放发展。一是与科技部建立省部会商工作机制。科技部针对青海的重大需求,在项目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政策等方面给予特殊帮助和支持,支持立项357项,资助经费3.9亿元。2014年双方又启动了科技援青工作。在科技部的推动下,与12省(市)科技部门签署了科技援青协议,并编制了《全国科技援青规划(2016-2020年)》,形成了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的科技援青新机制。目前已落实科技援青项目15项,资助经费1305万元。二是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建立了省院科技合作,开展重大项目战略咨询研究。实施了“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咨询”和“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研究”等重大战略咨询项目,其中盐湖咨询报告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中科院通过“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帮助我省开展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此外有近30多家其下属研究所在青海开展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三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规模为1亿元的“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聚合全国力量开展盐湖资源基础研究。
(五)着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成国家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盐湖化工循环经济特色产业集群等2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3家、科技型企业219家、创新型企业33家;成立了青海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三江源研究院、创新发展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院和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6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4个、院士工作站3家等省级科技创新高地;538 台(套)10万元以上仪器(设施)入网共享。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构建了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以专家团队和科技特派员为技术支撑的我省新型农牧区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二是推动基层科技工作。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实现全省46个县(市)全覆盖;我省5个国家农业园区和3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已建成核心区面积达到18.7万亩,引进各类新品种、新技术392项,核心区年产值已达128亿元,园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9385元。省科技厅已先后与果洛州、玉树州、西宁市建立厅市(州)会商机制;通过厅市(州)双方的共商共议,更好地把握地方发展需求与省级重大科技部署的结合点,统筹配置省级和地方科技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建设结构层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全省科技活动人员已达22968人,R&D科技活动人员7860人,学科带头人321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6人、“昆仑英才”8人,省级优秀专家255人、省级优秀人才528人。适应青海创新发展的阶梯式科技人才队伍基本形成。
五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经济下行压力,我省科技工作始终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统领,把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作为中心工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发展成绩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领导的结果,是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科技界拼搏奉献的结果,倾注了各级科技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心血和汗水。在此,我特代表省科技厅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三、面对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明确“十三五”科技发展新任务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习总书记明确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就是“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培育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打造发展新优势,构建发展新体制,健全人才新机制,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在上述思想指导下,我们初步提出了一个总体目标,即:“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将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重点突破”的指导方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产业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核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揽,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政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实现在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科技领域的突破,使科技创新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驱动力,为“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并初步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全省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总量达到20000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6000人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等发展目标。
从某种角度看,其中“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纵观“十三五”青海发展的新形势,“十三五”时期全省全社会R&D的经费总量必须保持在占GDP1.5%以上,才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保持财政科技资金的适度增长之外,最为重要的是要强化改革举措,最大化的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撬动作用,最大强度地聚集和凝聚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事业。为此有必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
(一)实施四大科技工程。通过实施“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工程”,建设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盐湖领域、特色生物领域、大数据互联网、资源绿色勘探开发等6个科技创新基地。推进铝镁合金及深加工、锂电池及上下游、储热材料和太阳能综合利用、蓝宝石粉末金刚石石墨烯等在内的先进晶体材料、锂硼同位素镁盐及镁的建筑材料和复合材料、青藏高原特色生物、“互联网+”等7个创新集群。通过实施“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实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着力信息化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高原绿色现代农业和高原智慧生态畜牧业,培育我省新型农业产业体系。通过实施“科技惠民工程”,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和“三区”科技人才计划,探索健康青海发展之路和加强农牧区新能源体系建设。
(二)组织开展七大科技行动。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增”计划,启动“科技小巨人计划”,到2020年力争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400家、200家,新增产值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20家。二是实施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以服务园区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入园”工程、“科技服务业对接重点产业工程”和各类“双创”空间建设,到2020年,全省科技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以上,全省建成众创空间50家以上,新孵化企业1000家以上,科技服务业占全省第三产业比重达到10%。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研究制定《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青海省技术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是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以科技计划为重要载体,壮大科技创新队伍规模,提升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五是区域创新平台建设行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综合平台建设,建设一批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三江源生态环境监测与研究、科技文献、实验动物以及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等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六是实施基层创新能力支持计划。继续加强厅市(州)会商工作,着力增强基层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七是实施科技交流合作行动。继续深化与科技部的省部会商机制,建立“科技援青”等基金;完善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两院科技合作机制。深化“青海-犹他科技创新联盟”和“犹他-青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合作与交流。
四、针对新任务、新要求,全力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在“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下,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创新型青海建设和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尽快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推动《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三是改革研究机构的体制机制,提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面向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领域的研发能力。通过成果处置权、加大研究机构向社会开放力度,探索建立新型研究机构等改革,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开展科研与服务。
(二)推进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与实施。进一步落实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编制和修订科技计划体系管理办法,完善科技项目申报和验收系统,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留痕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价、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培育和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具体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结构和机制的改革力度。
(三)加强科技金融工作。在财政科技资金监管、科技贷款、科技担保、创新创业优惠贷款委托等方面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继续扩大中小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天使投资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强与社会投资机构的紧密结合,促进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的繁荣发展。
(四)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紧密跟踪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进展,推进省部会商和科技援青的相关工作,特别是结合青海优势领域,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人才计划等在青海落地。继续开展厅市(州)会商工作,增强地方科技工作的活力。
(五)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以建设锂电池、镁铝合金、特色生物等创新集群为目标的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深入推进“1020”生态农牧业科技支撑工程,积极推动“三江源智
——在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解 源
(2016年1月21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特别是结合刚刚结束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入总结2015年和“十二五”科技发展工作,研究讨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基本思路,明确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努力为实现省委提出的“一个同步、建设‘三区’和打造‘一个高地’”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与会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认识新常态,迎接新常态,取得了2015年科技工作的新成绩。
2015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国上下都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形势下,奋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全力寻求以新技术形成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激发新的发展动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面对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拚搏,在青海各方面条件相对不利的情况下,夺取了年度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个点以上的斐然成绩。这是全省各行各业齐心努力的结果,但仅从高技术产业增速高于其他产业一倍以上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科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提高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形成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的新格局,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的科技支撑。2015年省财政科技投入4.12亿元,当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1项,带动全社会投入62.3亿元,其中科技投入20亿元。实施完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63项,新增产值50亿元。登记各类科技成果445项,同比增长10.7%;申请专利2590件,比上年增长68.8%,授权专利1217件,同比增长96.6%。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增幅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均居第一。“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重点实验室”分别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填补了我省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空白。“青海盐湖低品位难开采钾盐高效利用技术”荣获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争取国家项目63项,资助经费2.2亿元,完成财政目标任务的107.6%。落实签约招商引资金额10.2亿元,到位资金2.6亿元。具体工作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一是继续组织实施了“123”科技支撑工程。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组织实施科技项目34项,总经费9.7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1.7亿元。目前已取得诸多重大技术突破。如,研制680MN多功能压机并挤压出世界第一长度的P91无缝钢管;320MWp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填补了国内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的空白;成功研制的新型高海拔飞艇“蓝天号”对地观测系统,为青海湖流域环境的实时监测管理、分析及草地生产力的评估打下了基础;研制开发了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系列等12种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新产品,“青重牌”车轮车床、重型卧式车床系列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达到80%、60%。二是继续组织实施“1020”科技支撑工程。重点围绕我省十大农牧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科技项目43项,总经费4.7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0.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9亿元,并在油菜、马铃薯、青稞、蚕豆、小麦等五大类农作物高产田创制、枸杞高效栽培及水肥耦合技术应用、牦牛一年一胎繁育以及衣原体病防治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三是与省农牧厅联合搭建集“天然草地合理放牧、优质高产饲草地智能化管理、饲草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高原特色家畜健康养殖、畜产品高值加工营销”于一体的“三江源智慧生态畜牧业平台”,构建放牧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信息技术支持的精准放牧,为三江源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我省智慧生态畜牧业发展新模式提供支撑与示范。
(二)不断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一是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着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目前在省级科技项目中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达80%。二是认定青海省机电设备、青海省农村信息化、青海省铬系铁合金等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组建了镁产业、锂产业2家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青海镁锂产业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中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四是大力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一方面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和国家高新区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大通北川工业园、海东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已列入青海省级高新区建设。青海国家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工业增加值89亿元,同比增长18%,高新区已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激励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已发展到103家,增长27%,实现工业总产值315亿元,增长31.8%。
(三)结合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2015年重点围绕我省区域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新建了以海西枸杞产业、海南生态畜牧业及海北生态农牧业为主的3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使我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5家。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黄河彩蓝一优二高七新模式”得到国务院、科技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关注和充分肯定,为全国星创天地和我省高原现代农业发展树立了典范。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不仅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紧密结合,有力提升了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能力,而且今年重点还利用其技术优势将食品质量安全溯源和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实现了电商产品可溯源。目前该系统已覆盖5个市(州), 服务覆盖面积420万亩和近19万户农牧民,已入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近60家,98个品牌,1800款产品,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2250万元。同时,以农业信息化科技服务平台和农业科技园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工作。搭建了1+3模式的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助力“八个一批”的精准实施,加快对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服务能力的建设。该项目得到了海东市领导的充分认可,目前已开始在海东市全面推广应用。与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相结合的,遍布全省的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已成为我省农业新成果示范推广、农牧民增收培训、农业经济带动引领的重要高地。
(四)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动能。一是设立5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省内各高校在读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和毕业7年以内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青海境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大力扶持。二是依托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及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了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认定了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4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以创新的思路成功举办了首届青海省“交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加强与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全面与社会资本相结合,采取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300多家企业和团队参加了大赛。大赛不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全要素、便捷化、低成本创新创业服务,而且参与大赛的银行、投资机构和孵化器还与28个获奖新创企业或创业团队达成投资意向协议,其中银行授信签约2家,风险投资签约2家,天使投资1家,战略合作投资2家,科技孵化器与21个参赛者签约入孵,有效推动了全民创新创业热潮与创客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同时还促进了金融业科技金融的改革和各类投资机构的成长。
(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是围绕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积极组织并实施科研和推广项目,取得了诸如在高寒牧区高效、精准的草原虫害防治技术等具有很大意义的草场修复技术成果。二是针对祁连山区退化草地恢复治理及矿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祁连山区天然草地保护与利用及退化草地修复技术集成模式,首次筛选出适宜祁连山区人工种植草种6个。在木里煤矿渣山采用覆膜种植技术种草复绿,植被覆盖度恢复至65%,为木里煤矿渣山生态植被修复提供了有效途径。三是在湟水河流域开展人工湿地类型、结构、植物筛选及运行管理等适宜性研究,推进了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也为解决全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新的技术途径。
(六)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培养各类科技人才1005人。二是积极开展“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工作,2015年度获国家“三区”人才专项资助2169万元,支持955名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七)加强科技项目监督检查。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基”建设工作要求,今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内审机构或中介机构,重点对重大科技专项和资助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全部进行了审计,对1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面达到50%以上,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监管,规范了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二、进入新阶段,面临新问题,决定了“十二五”工作在改革中前进。
当前我们正处在“十二五”结束,“十三五”开局的重要时刻,必须系统总结“十二五”的工作才能在“十三五”取得更大成绩。纵观过去的五年,实际是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高举改革的大旗,在“四个全面”战略统领下,全面激发创新活力而取得辉煌业绩的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更加强调了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调结构、转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也将科技创新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多次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指引下,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提出了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三区”建设目标,特别强调要搞好生态与发展的关系,认为生态是青海最大的资源,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努力使科技创新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主要驱动力。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以改革作为促进科技工作发展的着力点,取得了许多新成绩。在改革的推动下,“十二五”期间,我们共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809项,省级财政科技投入15.54亿元,年均增长26%;带动社会科技投入1145亿元,财政与全社会科技投入之比达到1:73。争取国家项目746项,获中央财政资助经费23.4亿元,争取国家投入较省级财政科技投入高50.5%。其间,共取得科技成果1814项,较“十一五”增长了63.4%。专利申请6799件,是“十一五”的近3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0年0.28件增加到2015年的1.12件,增长了近4倍。高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3.4%提高至2015年的5.9%。2014年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9.2%;据科技部《2014年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青海省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达到64.32%,位于全国第14位。基本完成了“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
以全面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创造发展新动能,开拓发展新空间,是我们取得“十二五”科技工作成绩最值得总结的重要经验。下面我概略介绍一下主要改革做法,以为“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借鉴。
(一)着力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强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文件,创建适应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和体制机制。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青海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013年出台《青海省贯彻<“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启动了创新型青海建设,提出建设青海区域创新体系,提高青海科技创新能力。2015年制定出台《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创造了条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整合政府科技资源提供政策依据,并为建立将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作用,大幅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效率和效益提供了新机制。出台的《青海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差等问题,彻底打破部门化、单位化和闲置浪费局面,实现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全面开放共享。同时,结合我省科研服务能力薄弱的实际,由我厅主导成立了青海测试服务联盟,实现了青海省内测试行业的有效整合,达到了设备、技术、服务的共享。《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政策,为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在全社会的融合集成、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服务业等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繁荣发展给予极大推动,形成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生动社会发展格局。
(二)着力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的财政支持方式、组织和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财政支持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推动建立高效、开放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科技项目从申报、初审到立项,全面引入专家评审制,建立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跟踪管理和后评估的系统管理制度,初试产业化科技项目后补助机制,建立了从“种子”到“苗圃”、“大田”相互衔接、不同阶段预算结构、承担单位结构、经费匹配机制、支持方式和产出指标要求等不同的,符合科技成果从产生到产业化发展规律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财政为引导的新机制。真正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则的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已逐步形成以省级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国家资金资助为重点,企业科研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为支撑,社会筹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种形式为一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幅提升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着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一是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2012年专利质押首次融资贷款300万元,到2015年专利质押融资已达到3.55亿元。二是加强与社会资本的结合,以财政1.5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5.25亿元成立了青海科技创新、青海国科创业和青海华控科技创业等3只投资基金,并已完成投资4400万元,培育有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其中1家公司已在天交所成功上市,成为青海省在地方资本市场上实现挂牌融资的第一家企业。同时,参股海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建了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基金。三是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2013年促成与两家银行签署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三年内2家银行每年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25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授信额度支持。实现了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
(四)着力开放发展。一是与科技部建立省部会商工作机制。科技部针对青海的重大需求,在项目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政策等方面给予特殊帮助和支持,支持立项357项,资助经费3.9亿元。2014年双方又启动了科技援青工作。在科技部的推动下,与12省(市)科技部门签署了科技援青协议,并编制了《全国科技援青规划(2016-2020年)》,形成了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的科技援青新机制。目前已落实科技援青项目15项,资助经费1305万元。二是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建立了省院科技合作,开展重大项目战略咨询研究。实施了“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咨询”和“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研究”等重大战略咨询项目,其中盐湖咨询报告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中科院通过“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帮助我省开展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此外有近30多家其下属研究所在青海开展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三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规模为1亿元的“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聚合全国力量开展盐湖资源基础研究。
(五)着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成国家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盐湖化工循环经济特色产业集群等2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3家、科技型企业219家、创新型企业33家;成立了青海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三江源研究院、创新发展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院和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6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4个、院士工作站3家等省级科技创新高地;538 台(套)10万元以上仪器(设施)入网共享。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构建了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以专家团队和科技特派员为技术支撑的我省新型农牧区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二是推动基层科技工作。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实现全省46个县(市)全覆盖;我省5个国家农业园区和3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已建成核心区面积达到18.7万亩,引进各类新品种、新技术392项,核心区年产值已达128亿元,园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9385元。省科技厅已先后与果洛州、玉树州、西宁市建立厅市(州)会商机制;通过厅市(州)双方的共商共议,更好地把握地方发展需求与省级重大科技部署的结合点,统筹配置省级和地方科技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建设结构层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全省科技活动人员已达22968人,R&D科技活动人员7860人,学科带头人321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6人、“昆仑英才”8人,省级优秀专家255人、省级优秀人才528人。适应青海创新发展的阶梯式科技人才队伍基本形成。
五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经济下行压力,我省科技工作始终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统领,把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作为中心工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发展成绩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领导的结果,是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科技界拼搏奉献的结果,倾注了各级科技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心血和汗水。在此,我特代表省科技厅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三、面对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明确“十三五”科技发展新任务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习总书记明确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就是“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培育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打造发展新优势,构建发展新体制,健全人才新机制,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在上述思想指导下,我们初步提出了一个总体目标,即:“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将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重点突破”的指导方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产业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核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揽,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政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实现在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科技领域的突破,使科技创新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驱动力,为“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并初步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全省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总量达到20000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6000人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等发展目标。
从某种角度看,其中“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纵观“十三五”青海发展的新形势,“十三五”时期全省全社会R&D的经费总量必须保持在占GDP1.5%以上,才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保持财政科技资金的适度增长之外,最为重要的是要强化改革举措,最大化的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撬动作用,最大强度地聚集和凝聚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事业。为此有必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
(一)实施四大科技工程。通过实施“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工程”,建设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盐湖领域、特色生物领域、大数据互联网、资源绿色勘探开发等6个科技创新基地。推进铝镁合金及深加工、锂电池及上下游、储热材料和太阳能综合利用、蓝宝石粉末金刚石石墨烯等在内的先进晶体材料、锂硼同位素镁盐及镁的建筑材料和复合材料、青藏高原特色生物、“互联网+”等7个创新集群。通过实施“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实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着力信息化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高原绿色现代农业和高原智慧生态畜牧业,培育我省新型农业产业体系。通过实施“科技惠民工程”,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和“三区”科技人才计划,探索健康青海发展之路和加强农牧区新能源体系建设。
(二)组织开展七大科技行动。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增”计划,启动“科技小巨人计划”,到2020年力争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400家、200家,新增产值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20家。二是实施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以服务园区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入园”工程、“科技服务业对接重点产业工程”和各类“双创”空间建设,到2020年,全省科技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以上,全省建成众创空间50家以上,新孵化企业1000家以上,科技服务业占全省第三产业比重达到10%。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研究制定《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青海省技术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是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以科技计划为重要载体,壮大科技创新队伍规模,提升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五是区域创新平台建设行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综合平台建设,建设一批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三江源生态环境监测与研究、科技文献、实验动物以及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等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六是实施基层创新能力支持计划。继续加强厅市(州)会商工作,着力增强基层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七是实施科技交流合作行动。继续深化与科技部的省部会商机制,建立“科技援青”等基金;完善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两院科技合作机制。深化“青海-犹他科技创新联盟”和“犹他-青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合作与交流。
四、针对新任务、新要求,全力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在“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下,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创新型青海建设和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尽快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推动《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三是改革研究机构的体制机制,提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面向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领域的研发能力。通过成果处置权、加大研究机构向社会开放力度,探索建立新型研究机构等改革,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开展科研与服务。
(二)推进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与实施。进一步落实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编制和修订科技计划体系管理办法,完善科技项目申报和验收系统,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留痕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价、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培育和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具体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结构和机制的改革力度。
(三)加强科技金融工作。在财政科技资金监管、科技贷款、科技担保、创新创业优惠贷款委托等方面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继续扩大中小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天使投资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强与社会投资机构的紧密结合,促进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的繁荣发展。
(四)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紧密跟踪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进展,推进省部会商和科技援青的相关工作,特别是结合青海优势领域,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人才计划等在青海落地。继续开展厅市(州)会商工作,增强地方科技工作的活力。
(五)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以建设锂电池、镁铝合金、特色生物等创新集群为目标的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深入推进“1020”生态农牧业科技支撑工程,积极推动“三江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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