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组到海南州进行专项督查
来源:|3 发布时间:2014-11-19 11:12: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1月7日,以省科技厅副厅长邢小方为组长的省政府督查组,到海南州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发〔2012〕17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青发〔2012〕17号文件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共和县科技局负责同志共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州科技局长尹明主持。
会上,州科技局向督查组详细汇报了海南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文件精神情况,推动落实科技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同时,州发展改革委、州经商委、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作了汇报发言。汇报会后,督查组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与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与会者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就开展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
省政府督查组在听取汇报后,省科技厅副厅长邢小方对海南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文件精神及各项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海南州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工作有亮点、有创新,成效显著。一是州委州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高。二是海南州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力度大。三是海南州新能源发展迅猛。四是科技工作机制新。省政府督查组对下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科技工作发展战略。州委州政府要提前谋划,将驱动科技创新作为引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是要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战略。在关注民生的同时关注新兴产业、构建大科技的工作格局。要整合资源,加强与高新产业、医疗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江苏资源开展科研,为海南州转型升级作出更多努力。
下午,省政府督查组在州科技局副局长韩龙彦、州政府办公室和州发改委相关的陪同下,还实地考察了共和县光伏园区水光互补电站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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