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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制保障 赋能可持续发展
---海南州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2025-09-18 09:04:21 海南州科技局编辑员 点击:[] 字体:

9月17日上午,《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在海南州融媒体中心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三措、州政府副州长索朗德吉出席发布会介绍《条例》起草背景,重大意义及内容,并举行《条例》赠书仪式。州建设创新示范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青海日报社、州融媒体中心等省州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海南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是西北五省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中首个示范区,肩负着探索“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国家使命。《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贯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及《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具体行动,也是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条例》已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共七章五十四条,涵盖总则、生态保护治理、生态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撑、保障与监督、附则等内容,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为生态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法律约束力,把示范区的实践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创新,努力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的良性循环,以法治手段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固化创新成果,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样板”。

下一步,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深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合力《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依托省州各类媒体开展权威解读与专题报道全方位提升宣传覆盖面与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氛围紧盯重点领域,推进建设走深走实。严格遵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及省州委、省州政府部署,有序推进示范区新经济增长点培育、生态保护与治理提升、生态农牧业绿色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惠民、科技创新支撑等重点行动任务,提升全州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监督问效,保障条例长效运行。建立健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督合力。密切跟踪示范区建设进展,推动《条例》持续适配发展需求,形成“执行—监督—整改—完善”的良性循环,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