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海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全力推动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现就做好征集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州级科技专项资金由州级财政设立,以财政资金支持为重点,采取多元化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拉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实施。项目计划类别主要有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惠民计划、创新发展及产业化促进计划、乡村振兴科技计划、科技合作计划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
二、支持重点
(一)科技支撑计划。支持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二)科技惠民计划。支持对生态保护与治理、生态产业绿色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强、影响范围广的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转化。
(三)创新发展及产业化促进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引进关键技术、科技成果,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新引进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发、试制研究和产业化建设方面。
(四)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围绕乡村振兴产业提升和人才支撑,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村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靠科技发展主导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
(五)科技合作计划。支持州内具有较强对外科技合作基础和合作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在州内开展相关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支持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建设、农产品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推广与技术转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科技示范或技术培训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实用人才以及大学生等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三、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或民政部门注册满三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可放宽至家庭农牧场。
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社会诚信记录,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60%。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列支自筹经费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同一单位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一个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的任意一方)就同一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不得在下一年度或变换计划重复交叉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则将该单位记入科技管理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
6.每个项目(课题)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法人单位。
7.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的科技项目,申请资助的专项经费与自筹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企业为实施科技项目所具备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参考依据;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不要求自筹科研经费配套。
8.优先支持有研发活动和研究能力、技术支撑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认定的州内“三型”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自身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其它相关部门为技术支撑联合申报科技计划类项目。
9.对工作成效突出、服务地区认可、考核结果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上优先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在州内服务的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激发科技人员开展创业、推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积极性。
10.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必须与州县科技管理部门签订权责明确的项目合同书,不签订合同书的视同放弃实施项目。
四、项目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的科技人员,具备承担科技项目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或相近专业技术职称(优先考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帅才科学家、青海学者、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等不受此项限制)。
3.每名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承担1项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4.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的本土实用人才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者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限制。
5.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按照申报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方式
1.2025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海南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3.220.252.190:8778/)注册并登录申报,项目申报书模板及系统使用手册可从平台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管辖权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所有项目通过系统申报后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再由州、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管辖权逐级审核推荐。
3.县域内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由各县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推荐和网络审核;州级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由主管部门推荐并由州科技局进行网络审核;州以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按照项目实施地由所属的州县科技部门逐级进行网络审核推荐。
4.项目受理时间: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8:00截止。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前须通过网上形式审查,并经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受理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含附件),并加盖公章后由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州科技局。州科技局根据审核推荐上来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提交会议研究等程序后立项。
六、相关要求
1.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及推荐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存在失信行为的人员及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2.拟申报的项目要明确所属计划类别,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编写项目申报书重点要突出,内容要具体详实,建设规模和内容要与预算资金相吻合,项目的产出应明确量化,在实施期内可考核。
3.项目经费预(决)算参照《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政办〔2022〕17号)执行。
4.凡是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前取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复,未取得的不予受理。凡是涉及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
5.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要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责任、经费分配、知识产权以及成果归属等内容。
6.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留底。
7.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1)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项目承担单位上一年度基本收益情况说明和企业/合作社社会诚信证明(在信用中国青海海南中查询打印)。
(2)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一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个人征信报告。
(4)科技特派员项目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个人征信报告。
(5)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登记证书、出版文献或相关的检测报告等)。
(6)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项目中有除承担单位以外的项目参与人在同一工作单位超过3人及以上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须与项目参与人所在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项目承担单位以外的项目参与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要与项目研究领域相近。
(7)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需提交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实验动物或动物饲料来源证明、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动物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8)其他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七、联系方式
1.项目的形式审查、系统注册申报、技术咨询服务由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
联 系 人:任佳明、韩永莲
联系电话:0971—3558822 0971—6183576
2.项目管理单位:海南州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刘塔、张海波
联系电话:0974—8541688
附件:
1.海南州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海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3.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
4.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课题)申报书
海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海南州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序号 | 计划分类 | 项目定位及重点支持领域 | 支持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科技支撑 计划 | 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 ≤40 | 企事业单位申报。 |
2 | 科技惠民 计划 | 支持全州经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强、影响范围广的关键技术的集成与转化,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与治理、生态农牧业发展、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大数据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医疗健康、教育教学信息化、优势特色产品开发、农村信息化、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 | ≤40 | 企事业单位(包括合作社、协会等)申报。 |
3 | 创新发展及产业化促进计划 | 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 | ≤30 | 企事业单位及创新服务机构均可申报。 |
4 |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 |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提升、人才培育行动,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村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靠科技发展主导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 ≤15 | 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家庭农牧场。 |
5 | 科技合作 计划 | 引导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与海南州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合作,联合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瓶颈问题研究、成果转化和培育科技人才。 | ≤15 | 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与州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
6 |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计划 | 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进示范及技术服务、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等活动,引导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 | ≤5 | 由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本土实用人才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等各类科技人才申报。 |
附件2:
2025年度海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 号 | 计划类别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合作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实施期限 | 实施地点 | 申请专项 经费 | 自筹经费 | 备注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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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各县科技管理部门填报。
附件3:
海南藏族自治州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
( 2025 年度)
计 划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起 止 时 间: 年 月 — 年 月
海南州科学技术局
二O二四年制
填报说明
1.本申报(课题)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通过系统申报受理,经同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2.编写要求:
(1)项目目标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项目管理与实施符合《海南州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张打印、装订。
科研诚信承诺书
为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特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二、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虚假成分,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和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信用体系。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不商标侵权、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不价格欺诈、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个人及单位如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给予的处罚和惩戒,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配合失信监管机构完成失信治理确认和信用修复确认。
七、本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如需提供自筹经费,则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八、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应发挥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研发费用归集。
九、同意本《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青海海南)”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本项目研究内容及相关资料已做非密处理,不涉及国家秘密。
项目负责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承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参与单位(盖章): 项目参与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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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
项目 申请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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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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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 单位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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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或注册时间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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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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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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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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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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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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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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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费 来源 (万元) | 总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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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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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科研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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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限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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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核方式及评价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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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和意义
2.总体目标
3.实施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1.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
2.解决的关键问题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四、项目主要创新点(包括项目实施的先进性、适应性、可行性及发展潜力等方面)
五、绩效考核目标及指标
1.主要技术指标与预期成果(可考核的具体量化或定性指标)
2.经济指标(新增产值、新增利税等指标)
3.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人员信息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包含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基础和支撑条件等)
2.项目参与单位基本情况(如没有,填写无项目参与单位)
3.项目负责人简介(包括学历、工作简历、登记的科技成果、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以及著作出版、专利发表、学术奖励情况)
4.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学位 | 职称 | 所学 专业 | 所在单位 | 人才称号 | 在本项目 中分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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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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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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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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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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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工作计划(说明项目进度、任务分解和预期产出分解等内容)
1.任务分解、分工(包括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任务分解及分工情况)
2.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结束日期 | 计划进度及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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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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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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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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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经费预算
1.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
1.1项目经费预算表
预算科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
合计 | 专项经费 | 自筹经费 | ||
小计 | 其中:科技投入 | |||
经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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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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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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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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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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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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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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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备费——购置/试制/租赁设备概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分类 | 单价 (万元/台件) | 数量 (台件) | 金额 (万元) | 设备类型 | 主要技术 性能指标 | 用途 (与研究任务的关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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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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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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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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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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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研究经费 | |||
合计 | 自筹科研经费 | 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 |||
小计 | 其中:间接费用 | ||||
1 | . | .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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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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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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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 | . | . | . |
2.经费预算说明
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科研经费支出分别做详细分析说明。
2.1对直接费用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任务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1)设备费:
(2)业务费:
(3)劳务费:
2.2对间接费用做详细说明。
3.项目自筹经费承诺
(单位全称),为 项目,提供 万元的配套资金,其中自筹科研经费 万元。配套资金主要用于: (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主要事项声明
1.本项目研究是否涉及敏感的科技伦理问题?(包括人类生命、人类生物样本、私人生命信息及基因信息等),如涉及,请说明本研究涉及的敏感伦理问题及其处理方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是否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如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1)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实验动物或动物饲料来源证明;(2)动物实验设施许可证明;(3)动物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审核意见
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海南藏族自治州科技计划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课题)申报书
( 2025 年度)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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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学历/学位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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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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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或地区 |
| 项目实施 起止时间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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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背景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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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研究 内容 和 实施 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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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期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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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使用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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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来源 | 项目总经费 (万元) | 专项经费 (万元) | 自筹经费 | 其它经费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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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带动型 | 入股型 | 创业型 | 服务型 | 其他类型 | 是否 有偿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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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服务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科技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