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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局机构设置

   《海南科技局机构设置与职能》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 
1、局领导:
局长: 霍 青 (简历)           副局长:才本(简历)

2、内设科室: 
海南州科技局内设综合科(挂科技管理科牌子),实有局长1名,副局长1名,调研员1名,科级干部3名,工勤人员1名。

3、下属事业单位: 
海南州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海南州科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6名。

 二、工作职能 

1、海南州科技局是海南州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有: 
(一)贯彻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地区国家和省级计划项目的初审、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引进和技术发展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 
(三)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强化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四)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承担科学技术进步相关工作。负责制订科技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编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建立并管理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六)指导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七)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海南州科技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为全州科学发展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指导基层科技部门的科技服务工作。
(二)开展科技信息采集、分析、加工处理、查询与咨询、业务培训等相关社会服务;推进农牧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工作。
(三)开展科技人才培训、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科技培训基地等工作。
(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普及、科普宣传教育、科技下乡等科技活动;
(五)开展科技人才服务工作,承担引进、示范、推广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等工作。
(六)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科技统计、科普统计、科技扶贫等工作。

(七)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好保密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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